香港證監會昨日与澳大利亞證監會簽訂一份互相認可協議,允許兩地經批准后的零售基金在彼此市場向投資者銷售。
根据協議,允許大部分澳注冊基金向香港散戶投資者發售,而在香港獲認可的類似基金亦可向澳投資者發售。協議同時指出,澳允許零售基金如在香港推銷,仍須取得香港證監會的認可,但有關的審批程序將得以簡化。
澳證監會主席Tony D\'Aloisio表示,協議的簽署不但能為兩地基金治理業帶來令人興奮的銷售商机,還可以令澳大利亞及香港的散戶投資者享有更多選擇。
澳洲與香港簽訂協議 基金可跨境銷售Intro: 香港證監會昨日与澳大利亞證監會簽訂一份互相認可協議,允許兩地經批准后的零售基金在彼此市場向投資者銷售。
根据協議,允許大部分澳注冊基金向香港散戶投資者發售,而在香港獲認可的類似基金亦可向澳投資者發售 ... 香港證監會昨日与澳大利亞證監會簽訂一份互相認可協議,允許兩地經批准后的零售基金在彼此市場向投資者銷售。
根据協議,允許大部分澳注冊基金向香港散戶投資者發售,而在香港獲認可的類似基金亦可向澳投資者發售。協議同時指出,澳允許零售基金如在香港推銷,仍須取得香港證監會的認可,但有關的審批程序將得以簡化。
澳證監會主席Tony D\'Aloisio表示,協議的簽署不但能為兩地基金治理業帶來令人興奮的銷售商机,還可以令澳大利亞及香港的散戶投資者享有更多選擇。 Admin: licici_1Article Tracker: http://www.hjinoz.com/article/2008/0712/article_7117.html
|
Google Link New Articles
Mor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