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促進自主創新和科技創業,根据《關于加快引進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07]163號)以及《關于加快引進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的補充意見》(常政發[2008]47號)的精神,現將常州市第三批招聘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應具備的條件
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是指在海內外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學位,在海外大型企業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關鍵崗位從事研發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常州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創業人才或團隊:
(一)在國際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擁有國際先進且市場開發前景廣闊的高新技術科研成果;
(二)擁有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并可進行產業化生產;
(三)能引領常州市优先發展的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術及制藥等產業的發展;
(四)擁有可形成常州市新的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產業的重大項目。
二、 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被評定為重點推荐項目的,給予200万元的創業啟動資金,其中特別优秀的給予300万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被評定為优先推荐項目的,給予100万元的創業啟動資金。
1.創業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轄市(區)負責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創業場所和100平方米的住所,三年內免收租金。
2.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的,經權威部門評估,根据投資方的約定,其作价出資額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70%。
3.從事科技開發項目的,經論証、審批,根据其項目的投資需求,常州信輝創業投資公司給予不少于創業企業注冊資本15%的風險投資。
4. 創業企業從事高新技術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產業化生產時,在對其產品前景、生產規模、獲利能力等情況進行充分論証后,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予以优先支持,經費資助不少于100万元;并給予相應金額的融資擔保,項目貸款給予50%的貸款貼息。
5. 优先推荐創業企業申報國家、省各類科技計划項目,市級科技經費予以匹配支持。
6. 創業企業需作環境評估的,市、轄市(區)環保部門一律免收環評費。
7.符合《江蘇省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划實施辦法》(蘇組通[2007]6號)的人員,按省有關規定优先推荐申報。
8. 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家屬安置、人才開發資金資助、人才培養等方面优惠政策可同時享受。
(二) 對一般推荐并落戶常州的申請項目可給予60万元的創業啟動資金,并同時享受上述第2、6、7、8條扶持政策。
(三) 設立常州市天祿創新基金,專家推荐項目符合基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給予最高100万元的創新基金資助。
三、 時間安排
報名登記:2008年4月1日至6月10日;資格認定:2008年6月中旬;
形式審查:2008年6月中旬;專家評審:2008年7月中旬;
項目對接:2008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面試洽談:2008年8月下旬;
項目簽約:2008年8月底;政策兌現:公司注冊后一個月內。
任何有意回國創業的有志之士請聯系澳大利亞華人金融專家協會會長,常州市海外僑務顧問曾毅博士以咨詢更多的信息及報名方式,0418414649 or yzwhite@gmail.com

